【強制檢測】1個指明地方納強檢 涉碧瑤灣16座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1/12/10 22:44
最後更新: 2021/12/10 22:44
政府今日(9日)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,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1個指明地方的人士,須於12月12日或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。受檢人士若在12月8日至10日期間已進行檢測,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。
涉一宗於潛伏期間曾於香港逗留的確診輸入個案
- 任何在2021年11月17日至12月10日期間曾身處香港薄扶林域多利道550號碧瑤灣16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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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李榮忠